昆明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如下: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直接刷卡包干结算,无需垫付后报销。
如果未刷卡就医,参保人员需要先垫付费用,并在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指定的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生育津贴申领
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生育津贴的申领需要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并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条件和流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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